洪武二十七年第二次学潮又起,监生赵麟受不了虐待,出壁报提出抗议,照监规是杖一百充军,为了杀一儆百,朱元璋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并且在监前立一长竿,枭首示众(这在朱元璋的口语叫枭令,比处死重一等)。二十八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和惊愚辅教二录于国子监,到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召集祭酒和本监教官监生一千八百二十六名,在奉天门当面训话整顿学风,他说:
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宋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后来他善终了,以礼送他回乡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著他呵,好生坏事。
如今著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著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着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着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武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