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可操作性
民生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必须考虑其可操作性。这就要求每个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对于无法采集的指标须充分考察其是否可用类似指标代替。指标内容要容易理解,不能产生歧义,使构建的指标体系在实践中能准确、便捷地应用。
4.可比性
各地民生发展水平评价结果必须有利于进行区域间横向比较。因此,必须尽量采用国际通用或者相对成熟的指标,把握指标内涵和外延,考虑到其差别对评价结果合理性的影响。
5.可量化性
即采取量化方法,使用具有一定信息量宽度和广度的指标,侧重对各地民生发展水平各个方面的数量特点进行评价。对于一些在理论上有较好解释力但实际统计中无法或暂时尚未统计的指标,如无替代指标则暂不纳入评价体系。
7.2.2 指标设计思路
1.强调从总体上测量民生发展
从总体上测量民生发展,有助于反映一段时间内民生发展的整体面貌,从深层次上更利于形成关于民生发展成因的假设,并对这些假设进行验证,使得政府或社会各界在保障与不断改善民生的决策和行动中,找到正确的、合适的、可量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