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新时代,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亲生母亲殴打孩子! 被告人在法庭上满怀悔恨地陈述道:“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的教育方式确实存在问题……” 近期,这起由公诉机关指控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当事人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事件的全过程吧! 就在2024年4月的那一天,小花因为孩子(案发时仅8周岁)在学校与同学相处不融洽、不服从管教等原因,竟然在家中残忍地剥夺了孩子的衣服权,接着又使用鞋带捆绑孩子双手、铁链捆锁孩子双脚,紧接着就是令人心痛的用塑料管对孩子施暴。 更令人震惊的是,甚至将一个红色塑料碗放在孩子头上,逼迫孩子站在凳子上接受严酷的惩罚,最终导致孩子身体多处严重受伤。经过权威机构鉴定,孩子的损伤程度已经达到了轻伤一级! 面对如此恶劣的行径,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必须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完全成立,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虽然有悔罪表现,但因其对未成年人犯罪,故需酌情从重处罚。 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小花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也可以适当从宽处理。因此,法庭决定对被告人小花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针对被告人小花的错误教育方式,对她进行了严肃的训诫,并向她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要求她必须立即纠正这种不良的教育方式,正确引导未成年孩子,关心爱护他们。 未成年人就如同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需求。 严禁虐待未成年人或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本案中的被告人小花,却以所谓的‘爱’和‘管教’为借口,随意打骂孩子,这种行为不仅构成了家庭暴力,更是触犯了刑法。 广大的家长们,你们应该以此为戒!教育孩子的时候要多注入一些耐心,采用正确的教育方法,积极与孩子沟通交流,学会恰当地向孩子表达你的关爱! 只有通过合理的倾听对话,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这个家庭才会成为彼此生命中最坚强、最可靠的支撑!